人事教育处(离退休干部管理处)职责
1、负责本局系统人事制度和机构改革及人员编制管理工作;
2、负责拟定全局防震减灾事业人力资源合理配置规划,管理干部职工的调配、考核、任免、奖惩和人才引进、录用工作;
3、负责管理、制订教本局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与组织实施;
4、负责管理科技干部和专家工作,以及出国(境)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;
5、负责本局系统干部职工劳动工资、福利、社会保险、公费医疗的管理及局机关、直属单位的考勤管理工作;
6、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;
7、负责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登记管理工作;
8、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;
9、负责本局系统干部职工统计等各种年报工作;
10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副处长(主持工作):张艳梅
电话:0791-88615096
地址:南昌市洪都北大道865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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